111年度「智慧機上盒(Smart Machine Box)輔導計畫」第三梯次(5/16至7/17)收件期限已至,本年度即日起截止收件。 2022.07.18

#111年度「智慧機上盒(Smart Machine Box)輔導計畫」第三梯次(5/16至7/17)收件期限已至,本年度即日起截止收件。擬因應疫情變化,後續驗收作業可能將採實地/視訊/書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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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工業局
111年度
智慧機上盒(Smart Machine Box)輔導計畫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

 
申請須知摘要:(完整版申請須知請點擊右鍵下載)
壹、前言
一、智慧機械為政府五大產業創新政策之一,主要目的是將臺灣從精密機械升級為智慧機械,以創造就業並擴大整廠整線輸出。惟有鑑於傳統產業數位化能力不足,生產數據多以紙本記錄,仰賴人工操作,故需協助中小企業導入數位化,爰訂定智慧機上盒(Smart Machine Box,以下簡稱SMB)輔導計畫申請須知(以下稱本須知),以協助國內機械與製造業導入設備聯網、生產管理可視化與智慧化應用,進而提升國際競爭力。
二、本須知所稱之SMB係指附加於機械設備,並具備資料處理、儲存、通訊協定轉譯及傳輸,以及提供應用服務模組功能之軟硬體整合系統。

 

貳、個案計畫申請之相關規定
一、申請資格
(一)輔導單位
1.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法人登記、大專院校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且為經濟部工業局「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合格機構」之自動化(AU類)、資訊(IT類)、資料經濟(DA類)或系統整合(SI類)等服務機構。
2.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企業。
3.財團法人與技術服務業者財務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1)淨值不得為負值。
(2)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
(3)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4.大專院校財務狀況淨值不得為負值。
(二)受輔導業者
1.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國內製造業者。
2.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企業。

 

二、輔導標的

機械業者(受輔導業者)所製造之機械設備,或製造業者(受輔導業者)現有產線機械設備或新購之機械設備,經由經濟部工業局「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合格機構」(輔導單位)輔導導入SMB。

三、申請方式
(一)由輔導單位向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地址:台中市西屯區40768工業區三十七路27號)提出申請。
(二)諮詢電話:04-23599009 分機361。
(三)本須知相關申請資料電子檔可自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網站(http://www.pmc.org.tw)下載。

 

四、輔導模式

每個案計畫由1個輔導單位針對1家受輔導業者進行輔導。

五、申請及受輔導案件數限制
(一)每一受輔導業者全年以接受輔導1案為限。
(二)每一輔導單位全年之申請案件不以1案為限,計畫主持人不得於同一期間擔任超過3項(含)以上個案之計畫主持人。
(三)若輔導單位同時申請本須知多項個案或其他政府計畫,則同一執行人員單月之總投入人月數不得超過1人月。
(四)本計畫自申請須知公布日期受理提案申請,每2個月公布每梯次受理申請案件數量,若本計畫年度預算用罄,即停止受理申請

六、個案輔導經費
每個案受輔導業者自籌款至少占個案總經費50%以上;政府輔導經費以個案總經費50%為限,每個案輔導單位之政府輔導經費上限為新臺幣40萬元;實際政府輔導經費由審查委員審定。

 

七、輔導期間

個案計畫執行期程以2至4個月為原則,但每一個案計畫之結案日期以本(111)年度10月15日為限;實際計畫執行期程由審查委員會審定。

參、申請應備資料
一、輔導單位之文件:
(一)計畫申請表(格式如附件1)。
(二)專案計畫書(格式如附件2)。
(三)聯絡人及計畫執行人員之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格式如附件3)。
(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法人登記、大專院校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經濟部工業局「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合格機構」之證明文件。
(五)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或免稅證明。
(六)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之證明文件。

 

二、受輔導業者之文件
(一)受輔導業者同意暨聲明書(格式如附件4)。
(二)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三)營業登記證明。
(四)工廠登記之相關證明文件。
(五)負責人及聯絡人之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格式同附件3)。

 

肆、其他說明事項:
一、本計畫輔導單位須於系統導入前提供第三方(需為經濟部工業局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合格機構-資訊安全IS類之廠商)資安檢測相關文件;資安檢測報告內容應包含導入之功能模組,檢測之資安弱點項目及資安業者提供之改善建議,計畫結案時所提供之資安檢測報告之高度風險項目須為0項
二、輔導單位應自行確認並負責所輔導之標的並未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三、輔導單位對工業局違約之舊案無財務責任未清情況。
四、個案計畫開始之日期以審查結果核定之次日或依審查核定日期開始執行。
五、受輔導業者於個案計畫執行期間如因故解散、歇業或停業等,輔導單位應主動告知本須知執行單位,並無條件繳回已撥付之全額政府款項。
六、已完成簽約之個案計畫,若因工業局所編年度輔導預算被立法院刪除、刪減或凍結等不可歸責之因素,致輔導經費不足支應該個案計畫時,本須知執行單位得變更或終止契約。
七、個人資料之規範:輔導單位執行本計畫需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範。
八、個案計畫執行人力之學經歷應與個案計畫工作內容所需專長相符。
 
註1:SMB輔導計畫說明會簡報(111年SMB輔導計畫說明簡報)
註2:申請SMB輔導計畫所需之其他相關資料下載(下方附件1至附件6壓縮檔下載):
附件1:計畫申請表(計畫申請表下載)
附件2:專案計畫書(專案計畫書格式下載)
附件3:1110331v3-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個資同意書下載)(SMB)
附件4:受輔導業者同意暨聲明書(受輔導同意書下載)
附件5:會計作業報核說明(會計作業報核說明)
附件6: 111智慧機上盒輔導計畫契約書格式(輔導計畫契約)
附件7:專案計畫審查會簡報格式(審查簡報)
附件8: SMB委辦計畫期末執行成果報告(期末報告)
註3: 計畫簽約管考說明會資料
附件9:委外廠商個資安全管理措施V3(SMB)
附件10:期末會計報表
附件11:執行人力工時一覽表
附件12:匯款同意書
附件13:1110421v3-111年計畫簽約管考說明會簡報(SMB)
 
註4:有關經濟部投審會公告之陸資企業請至以下網址下載確認
https://www.moeaic.gov.tw/news.view?do=data&id=1312&lang=ch&type=business_ann
 
註5:有關經濟部工業局「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合格機構」請至以下網址查詢。
https://assist.nat.gov.tw/wSite/sp?xdUrl=/wSite/sp/tech/enterpriseQualifiedList.jsp&mp=2
註6:申請案件之狀態查詢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7AaZqN7TfKhq-aXbSWMUhxiOF2eXWsCbhVgMA6h2E4w/edit#gid=21312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