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公布〕114年度「金屬加工設備效能提升計畫-金屬製品產業生產節能輔導」即日起,開始受理輔導計畫收件,並於114年1月2日截止收件。 2024.11.05

114年度
金屬加工設備效能提升計畫
主辦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
 
  • 前言
2050 淨零轉型是全世界的目標,也是臺灣產業未來發展的目標。本計畫為呼應全球淨零排放趨勢,臺灣於111 年3 月正式公布「臺灣2050 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提供至2050 年淨零之軌跡與行動路徑,以促進關鍵領域之技術、研究與創新,引導產業綠色轉型,帶動新一波經濟成長。
惟檢視我國112 年製造業用電量,金屬製品製造業排名第4 高(僅次於電子零組件、基本金屬、化學/橡塑膠原料/人造纖維製造業),在國際大廠要求及歐盟即將實施CBAM 的趨勢之下,金屬製品製造業面臨淨零減碳之成本提升,亟需推動並輔導業者碳排優化,透過發展降低設備能耗解決方案,建立產業循環永續生產環境。
爰訂定「114 年度金屬加工設備效能提升計畫-金屬製品產業生產節能輔導(以下稱本計畫)」申請須知(以下稱本須知),以金屬製品製造業為主要輔導標的,透過機械設備業者提供機台耗能組件升級改善,與導入機台能源管理系統,協助金屬製品製造業提升舊有設備能源效率,建立低能耗之整線/整廠解決方案,加速金屬製品製造業者綠色低碳轉型,以即早因應國際供應鏈並滿足2050 淨零排放目標。
  • 個案計畫申請之相關規定
  • 申請資格
一、輔導單位(提案者):
  1. 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有國內工廠登記29類機械設備製造業(註1),且有生產製造實績之廠商,不可單純為機械或零組件代理商。
  2. 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企業。
  3. 不得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4. 財務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1) 淨值不得為負值。
(2) 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
(3) 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註1: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於110年1 月第十一次修訂中華民國業標準分類,機械設備製造業的定義為:舉凡從事產業專用及通用機械設備製造之行業;機械設備專用之主要零組件製造原則上亦歸入本類之行業。)

二、受輔導業者:
  1. 於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有工廠登記之國內行業類別符合表1、產業類別所列編號項目之製造業者。
表1、產業類別所列編號項目之製造業者
產業類別 編號 主要產品
24、基本金屬製造業 241 鋼鐵製造業
242 鋁製造業
243 銅製造業
249 其他基本金屬製造業
25、金屬製品製造業 251 金屬刀具、手工具及模具製造業
252 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253 金屬容器製造業
254 金屬加工處理業
259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28、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 281 發電、輸電及配電機械製造業
282 電池製造業
283 電線及配線器材製造業
285 家用電器製造業
289 其他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
  1. 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企業。
  2. 不得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3. 財務狀況應符合下列條件:
(1) 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
(2) 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三、第三方驗證單位:
本計畫須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針對本案能耗改善及減碳數據進行查證作業;第三方公正單位須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法人登記、大專院校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且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合格機構」之永續發展(SD類)服務機構。
  • 輔導標的:
透過機械設備業者輔導金屬製品製造業,導入節能相關技術與元件,提升原有生產線之舊設備能源使用效率,協助金屬製品業者實現節能生產及碳排優化。導入節能相關技術係指硬體升級(舊設備改善或提升組件效能、製程優化等)與導入能源管理系統(能耗優化管理等),且硬體升級為本計畫必要條件。
  • 輔導模式:
透過提升機械設備節能效益與製程改善,協助金屬製品製造業業者,導入降低能耗解決方案。
輔導範疇 項目
硬體
部分
(必要)
  1. 更換/優化節能組件(如:變頻馬達、高效率燃燒器、高效率保溫材料、變頻冷卻機等)。
  2. 透過其他硬體改善方式使單機、整線或整廠能耗降低
  3. 優化製程能耗(如:調整系統參數使加工能耗降低)
軟體
部分
  1. 建立設備/系統能耗數位化紀錄與分析功能
  2. 導入能耗管理系統使設備、系統、整線或整廠能耗可視化
輔導
作法
  1. 協助受輔導業者進行硬體升級(提升馬達、燃燒器、保溫材料、冷卻機等組件之效能等)與導入能源管理系統(能耗優化管理等)。(如:能耗優化管理等),且應以國產關鍵零組件更替為優先,如使用國外零組件,須於專案計畫書詳細說明。
  2. 本計畫以更新機台節能組件為主(硬體),至少需占65%(含)以上,輔以機台能耗可視化及節能應用軟體等,以提供金屬製品業者低能耗整體解決方案。
  3. 本計畫須委託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本案查證作業;第三方公正單位須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法人登記、大專院校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且為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技術服務能量登錄合格機構」之永續發展(SD類)服務機構。
輔導
經費
  1. 每案輔導計畫總經費上限為新臺幣400萬元,政府輔導經費以專案總經費70%為上限(新臺幣280萬元);受輔導業者自籌款至少占專案總經費30%(含)以上( 新臺幣120萬元),實際政府輔導經費由審查委員審定。
  2. 最終核定金額皆為含稅金額,政府輔導經費一經核定即無法再做變更,自籌款不可調降且須全數用於該輔導計畫工作項目,不得移作他用,核定金額依審查會議決議。
  3. 受輔導業者之標的物不得重複申請政府相關資源。
計畫
效益
  1. 強化輔導業單位發展高效率機械設備與低碳技術。
  2. 協助受輔導業者導入低碳製程技術,達到減碳生產。
 
  • 計畫期間:
本計畫114年度執行期程以10個月(含)以下為原則,結案日期則以當(114)年度10月31日為限。
  • 申請方式:
  1. 由輔導單位撰寫本計畫申請相關文件,並向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地址:40850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7路17號-後棟辦公室)提出申請,採紙本收件,依掛號郵戳為憑,依序收件。
  2. 聯絡窗口:
邱先生 電話:04-23595968 ext.621 / e9638@mail.pmc.org.tw
方小姐 電話:04-23595968 ext.616 / e11009@mail.pmc.org.tw
  1. 本須知相關申請資料電子檔可自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網站(https://www.pmc.org.tw)下載。
  • 輔導申請及受輔導案件數限制:
  1. 當(114)年度輔導單位以本計畫審核通過之輔導案2案次為限。
  2. 當(114)年度受輔導業者以接受本計畫輔導1案為限。
  3. 前一(113)年度曾獲得本計畫輔導之受輔導業者不得再接受輔導。
  4. 若輔導單位同時申請本計畫多項專案或其他政府計畫,則同一執行人員單月之總投入人月數不得超過1人月。
  • 申請應備資料及收件地址
  • 輔導單位之文件:
  1. 專案計畫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一)。
  2. 專案計畫書(格式如附件二)。
  3. 專案計畫提案審查簡報(格式如附件三)。
  4. 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或免稅證明(401或403報表)。
  5.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格式如附件五)。
  • 受輔導業者之文件
  1.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格式如附件五)。
  • 收件資訊
地址: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
40850臺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7路17號-後棟辦公室
收件人:金屬加工設備效能提升計畫-推動辦公室
  • 聯絡窗口
電話:04-23595968
邱副理 ext.621 /e9638@mail.pmc.org.tw
方小姐 ext.616 /e11009@mail.pmc.org.tw
  • 收件截止日
  1. 本計畫自申請須知公布日期起受理提案申請,審查收件截止日114年01月02日(四)下午5:30前檢附申請應備資料用紙本寄出,以郵戳為憑。
  2. 若有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
  3. 專案計畫提案審查簡報(格式如附件三)請依執行單位官網(https://www.pmc.org.tw)公告之截止日期前寄至GPU@mail.pmc.org.tw信箱,審查會議於收件截止後兩個月內辦理,實際辦理日期另行通知。
  •  [相關檔案連結]
附件六、經費預算表輔助格式